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表示,不管是房地合一新制還是現有舊制,民眾如果出售房產有損失,都可享有三年的抵稅權。但分別按新、舊稅制計稅的房地交易所得與損失不能互抵,抵扣範圍僅限於相同稅制的交易損失。
該局解釋,新舊制下的房地交易所得損失不能互抵,是因為適用的課稅方式不同。
現行的舊制是將房屋和土地分開課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但明年上路的房地合一新制,維持原有的土地增值稅,房屋、土地的利得必須合併課徵所得稅,依照土地稅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則可從房地收入中扣除。
舉例來說,民眾在今年12月出售持有滿五年的甲房地,售屋損失為50萬元。出售時間落在今年,適用舊制。明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該民眾出售又持有一年的乙房地,獲利100萬元。由於兩筆房地適用的稅制不同,甲房屋出售損失50萬元不能列為出售乙房地交易所得100萬元的扣除額。
依照房地合一新制,個人交易房地或房屋使用權若有損失,可以列報為「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每年度的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如果當年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扣除,或是扣完了還有餘額,則可留待交易日之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制下,計算售屋虧損的所得額時,不必計入土地漲價總數額,和課徵稅基的計算方式不同。稅基的計算方式,是把房地合一的售價扣除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若得到的餘額為正,即須繳納所得稅。但計算房產盈虧的所得額,則是售價扣除成本和費用,得出的餘額如果為負,則為虧損,可向稅捐機關申報損失,並保留之後三年的扣抵權。
國稅局提醒民眾,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無論交易虧損與否,原則上納稅義務人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完成交易的次日起算30天內,就要申報個人房屋和土地交易所得並繳納所得稅,只有特定情形可以不用辦理申報。
原文網址: 好房網
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自用住宅低稅率 成省稅王道
2015-12-24 07:49:28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的稅基,調幅愈大代表明年起連續三年的地價稅負將會同步上升。地價稅為持有稅,現行一般稅率最低1%、最高可達到5.5%,但是如做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地價稅率只有0.2%。因為稅率較低,公告地價調整所受影響也會較無優惠稅率的土地來得低。
財政部指出,實務上常見民眾實際做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因不諳法令或疏忽,導致錯失優惠稅率資格,例如因就學或就業需要,一舉將全戶的戶籍遷出時,即使實際仍居住原地,也會因此喪失輕稅優惠資格。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提醒,自用住宅地價稅除需做自住使用之外,也需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在該地設有戶籍,其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只限一處;由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設籍者可不限一處,但全部適用自住宅土地地價稅的面積,不能超過都市地區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地區7公畝(211.75坪)的總優惠面積限制,超過部分要改按一般稅率累進課稅。
財政部提醒,自用住宅地價稅除需做自住使用之外,也需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在該地設有戶籍,其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只限一處;由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設籍者可不限一處,但全部適用自住宅土地地價稅的面積,不能超過都市地區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地區7公畝(211.75坪)的總優惠面積限制,超過部分要改按一般稅率累進課稅。
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共用一處自用住宅為例,如果子女有就學需要,父母的戶籍若留在原處,或擇一人留在原處,即可保有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資格,仍按0.2%稅率計徵地價稅。
申請優惠稅率也要注意期限,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逾期申請者,必須延後自申請之次年期才能適用。優惠稅率一經申請獲准,只要未改變用途,均可自動適用免逐年申請。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房地合一即將於明年元旦上路,屆時「奢侈稅」中的不動產部分將同步退場,短期持有不動產今年出售、明年過戶 仍得繳納奢侈稅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即將於明年元旦上路,屆時「奢侈稅」中的不動產部分將同步退場,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提醒,兩者稅制之「課稅時點」不同,奢侈稅為「簽約日」,房地合一則以「過戶日」為主,提醒民眾切勿混淆。
舉例來說,近日稽徵所接獲代書詢問,若是去年8月1日取得的不動產,今年12月30日簽約出售(持有未滿兩年)、明年1月20日過戶,應課徵奢侈稅還是房地合一稅。
大智稽徵所解釋,由於奢侈稅課稅時點為簽約出售日,而上述案件簽約出售日為今年12月30日,奢侈稅尚未退場,因此仍需課徵奢侈稅、而非房地合一稅。
大智稽徵所表示,民眾容易誤以為今年簽約、明年過戶的短期持有不動產,可不用課徵奢侈稅,導致未申報而形成短漏報稅捐情事,提醒民眾應明辨兩種稅制課徵時點,若有在今年底簽約出售的不動產,只要符合奢侈稅課徵條件(持有未滿兩年出售),仍得依規定報繳奢侈稅。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17立委翻案無效 農舍修法上壘
17立委翻案無效 農舍修法上壘
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選戰進入倒數計時,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結束,2個月前吵得沸沸揚揚的
農舍修法備查改審查一案,直到休會前都沒有排入內政、經濟兩委員會議程審查,
當初強烈反彈的17名立委已無法「翻案」,農委會說,新法已於9月6日生效,
即日起,只有具農保、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須付農業生產證明)
等嚴謹定義的「真農民」,才能興建農舍。
農舍修法備查改審查一案,直到休會前都沒有排入內政、經濟兩委員會議程審查,
當初強烈反彈的17名立委已無法「翻案」,農委會說,新法已於9月6日生效,
即日起,只有具農保、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須付農業生產證明)
等嚴謹定義的「真農民」,才能興建農舍。

當初試圖連署擋下農舍新法的立委,包括國民黨及台聯黨團,
17名立委9月底連署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從備查改審查,
必須在3個月內送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議程審查,如今立院休會,
外界形容審查案根本是「空包彈」、「虛晃一招」。
17名立委9月底連署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從備查改審查,
必須在3個月內送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議程審查,如今立院休會,
外界形容審查案根本是「空包彈」、「虛晃一招」。
審查案根本是空包彈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明定農民資格,未來限定農保、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
(須檢附農業生產證明)才可興建農舍。至於農舍轉移、承購人也必須是農民,
仍尚未納入修法,陳保基坦言是他卸任前「最大的遺憾」。
明定農民資格,未來限定農保、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
(須檢附農業生產證明)才可興建農舍。至於農舍轉移、承購人也必須是農民,
仍尚未納入修法,陳保基坦言是他卸任前「最大的遺憾」。
改革只半套 最大遺憾陳保基認為,農舍修法已經達到7成合理使用目標,
但目前改革只完成半套,要解決農舍亂象,重點是「非農民禁買農舍」,
讓農舍回歸農用,而非蓋豪華別墅,炒農地炒到年輕農民都買不起農地,
導致台灣農地流失、農業凋零。
但目前改革只完成半套,要解決農舍亂象,重點是「非農民禁買農舍」,
讓農舍回歸農用,而非蓋豪華別墅,炒農地炒到年輕農民都買不起農地,
導致台灣農地流失、農業凋零。
「農委會做對的事,卻被政治凌駕專業」,台灣農村陣線呼籲,
民眾用選票抵制這些「利委」,明年大選後,盼新的內閣能讓專業回歸專業,
農舍、農地回歸農用,並通盤檢視國土計畫,盤點台灣現有農地、都市計畫、工業區等,
保護優良農地,才能維護台灣的糧食自給率。
民眾用選票抵制這些「利委」,明年大選後,盼新的內閣能讓專業回歸專業,
農舍、農地回歸農用,並通盤檢視國土計畫,盤點台灣現有農地、都市計畫、工業區等,
保護優良農地,才能維護台灣的糧食自給率。
新聞來源:好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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