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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

無償為子女購置不動產,小心贈與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至贈與該不動產之估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該局查獲甫成年之甲君於2015年間購買臺中市精華地段之房屋及土地,契約總價7,500萬元,與其資力顯不相當,經該局追查甲君支付購買房屋及土地價款之資金來源,發現係由甲君之父親乙君匯款至建設公司之銀行帳戶支付。嗣經該局通知乙君說明後,乙君坦承確係由其為女兒甲君出資購置房屋及土地,且無法提示甲君有另行償還之紀錄,應以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及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合計1,300萬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核課贈與稅。經通知乙君於期限內申報,乙君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爰核定乙君2015年度贈與總額1,300萬元,補徵贈與稅額108萬元。
 


該局特別提醒,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即屬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之視同贈與,應依法辦理贈與稅申報。

資料來源

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地政知識!農地回復使用,移轉方可不課徵土增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農地承受人於持有土地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規定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經查獲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於再移轉時即使已取得區公所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表示,如有農地經查獲違規使用者,請務必於裁處書或通知違規處分函所令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並保留已於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之證明文件(例如:主管機關查復已恢復農業使用之文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切勿再次違規使用,否則再移轉時將增加土地增值稅之負擔。

基於愛心辦稅及維護民眾權益,對於裁處書屬第1次查獲違規且未逾主管機關所規定恢復農用之期限者,該局會主動發函輔導依限恢復農用,如有接到輔導函的民眾,請務必留意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8267/%E5%9C%B0%E6%94%BF%E7%9F%A5%E8%AD%98%EF%BC%81%E8%BE%B2%E5%9C%B0%E5%9B%9E%E5%BE%A9%E4%BD%BF%E7%94%A8%EF%BC%8C%E7%A7%BB%E8%BD%89%E6%96%B9%E5%8F%AF%E4%B8%8D%E8%AA%B2%E5%BE%B5%E5%9C%9F%E5%A2%9E%E7%A8%85

2016年8月11日 星期四

一次搞懂房地萬萬稅!所得稅、交易成本、持有成本,三類六稅全解析

許多人為了響應政府政策和建商合作參與都更,並未要轉手高賣;
搬進新家後,碰上房屋稅暴漲,欲哭無淚。

1.所得稅

A.你該繳房地合一所得稅,還是財產交易所得稅?
──房地產交易所得稅目前新舊制並列,須看納稅人賣屋的持有期間而定。
 
 
B 房地合一所得稅與財產交易所得稅,稅制特性有何不同?
 
 
C 你的房子被認定是豪宅,還是一般房屋
 
 
 

 

2.交易成本

 

 

3.持有成本

A.房地產持有成本分為房屋稅和地價稅,房屋稅為何會節節上漲呢?──了解房屋稅的課稅結構:
 
 
 
B.為何調高房屋稅可以溯及既往?──財政部變更解釋令,授權地方政府調高,主要改變如下:
 
 

 
C.地價稅怎麼算?地價稅是各地方政府依公告地價課稅,個人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為千分之二,非自用住宅地價稅率為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累進課稅。

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

實例說明!自用住宅審核基準日,要記住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7-03














實例說明!自用住宅用地審核基準日,要記住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
Question
陳先生所有土地已有一處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未成年女兒2016年10月滿20歲,詢問另一筆土地2016年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該處說明,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依稅法規定以一處為限。
不過,若另有土地供已成年的直系親屬設籍居住,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在不超過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之限制內,都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及各種減免稅地之申請期限,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至於其用地是否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之要件,亦應以上開申請期限截止日(9月22日)為審核之基準日。

2016年申請期限截止日(9月22日)
Answer
陳先生女兒尚未滿20歲,因此依稅法以一處為限規定,陳先生所有另一筆土地2016年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新聞來源: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7592/%E5%AF%A6%E4%BE%8B%E8%AA%AA%E6%98%8E%EF%BC%81%E8%87%AA%E7%94%A8%E4%BD%8F%E5%AE%85%E5%AF%A9%E6%A0%B8%E5%9F%BA%E6%BA%96%E6%97%A5%EF%BC%8C%E8%A6%81%E8%A8%98%E4%BD%8F

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法拍土地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

近日有民眾詢問法拍土地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
   法拍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其算法是從買進到賣出這一段期間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按漲價倍數分別乘以累進稅率計徵
而關於現行法拍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係以拍定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計徵土地增值稅。
土地如被法院拍賣,通常是以一般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稽徵機關於核定土地增值稅後,會發輔導函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拍定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以89年1月28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課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等要件者,於收到通知函次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則不能適用之,切勿因逾期而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財稅部

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

民眾來電詢問,其配偶於2016年2月過世前曾在2014年5月贈與自己與小孩房屋及土地,該土地及房屋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民眾黃先生來電詢問,其配偶於2016年2月過世前曾在2014年5月贈與自己與小孩房屋及土地,該土地及房屋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贈與對象為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1138條及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及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時,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其財產之價值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贈與對象為被繼承人之配偶,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高雄國稅局表示,黃先生在申報其配偶遺產稅時,應將該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土地及房屋併入遺產稅申報,並以死亡時的時價,即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遺產價額,而非以贈與時的價值計算,並提醒民眾遺產稅申報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國稅局辦理,請民眾多加留意。


原文網址: 死亡前兩年贈與土地房屋 併入遺產稅申報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有但書!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應否課徵贈與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6-06














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應否課徵贈與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最近接獲許多民眾電話詢問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要不要課徵贈與稅?
如果當事人間確有支付價金,係屬買賣行為而非贈與行為,應如何提供資料才不會被課稅?南區國稅局藉此機會向民眾解釋相關法令規定。
 
南區國稅局說明,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當事人如果能夠提出已經支付買賣價款的資料,證明確實是買賣而不是贈與,就不必課徵贈與稅,而且買受人所支付價款之資金來源,不得為出賣人直接借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款而來,才可認定為買賣,否則仍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而所謂二親等以內「親屬」包括血親親屬(如父子、兄弟姊妹)與姻親親屬(如兄嫂、弟媳、妯娌、連襟)。
 
舉例如下:王大明君於2016年2月間以900萬元移轉土地予其弟王小明君,經國稅局查核係屬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移轉,但王大明君主張二人間確屬買賣行為,並提出買賣雙方收付款存摺影本等資料,同時提示買受人王小明君購買土地之資金來源,係王小明君本人定期存款到期及中途解約所支付之價款證明經國稅局查核屬實且其買賣成交價格900萬元高於公告土地現值,非屬贈與,故無須課徵贈與稅;反之除能提供客觀資料證明買賣價格確實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且成交價與市價相當者外,否則差額部分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有關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移轉,應妥善保管契約書及收付款項資金流程等相關資料,以免國稅局查核時,因無法提出確實買賣價款證明,而被課徵贈與稅。

新聞來源:MyGoNews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繼承者們注意!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 須申報遺產稅

記者王姿琳/台北報導 
繼承者們注意了!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如果繼承者繼承的土地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有未收取的價款,申報遺產稅時,一併列入遺產總額申報,否則會被國稅局被連補帶罰繳交不少罰金。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繼承者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須申報遺產稅。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國稅局官員說,近期發現有一被繼承人於生前出售土地,但在其死亡時,土地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繼承人也沒有仔細查證,漏將尚未收取土地價款,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申報,遭國稅局要求補稅並處罰。
官員指出,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也就是說,如果甲君在生前出售土地,直到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則該筆土地仍屬甲君遺產,應列入遺產課稅。
惟移轉該土地財產予買受人,也屬於甲君生前尚未履行的義務,因此,此項未償債務扣除額的認定,准按該筆土地計列遺產價值的數額扣除,至於甲君生前出售土地所得價款,如果死亡時仍存在,包含尚未收取的價款,都要列入遺產總額課稅。 
舉例來說,若甲君於2015年5月將一筆公告現值1,600萬元的土地,以2,100萬元的價格售予乙君,乙君已先支付1,500萬元,土地在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時,甲君即於同年6月死亡,則繼承人丙君便須留心遺產稅的申報。 
國稅局官員說,丙君申報的遺產總額應包含以下3項,首先該筆土地以公告現值1,600萬元,列報在遺產的土地項目下;其次是取得土地款1,500萬元,於繼承日仍存在的餘額;最後是尚未取得土地款600萬元列報為債權。至於在扣除額部分,由於這筆土地須再移轉登記予乙君,因此以該筆土地公告現值,列報未償債務扣除額1,600萬元。



原文網址: 繼承者們注意!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 須申報遺產稅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2016年5月9日 星期一

Q&A我想將我一間大樓的套房登記在兒女名下,不知有哪些稅要繳?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5-07












筆記起來!不動產贈與要面臨「好多稅」心裡要有準備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孫先生問,我想將我一間大樓的套房登記在兒女名下,不知有哪些稅要繳?

稅捐機關表示,持有房屋期間每年要繳納房屋稅,移轉時必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契稅;持有土地期間每年要繳納地價稅,移轉時則必須申報並繳納土地增值稅。

因此,將房子贈與給兒女,除了要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外,所書立之不動產贈與契約書還須貼用印花稅票,又房屋稅係按月比例計課,於契約書所載立契日當月份以前之房屋稅,會提前向原所有權人開徵當期的房屋稅,另如該房地有欠繳稅款,必須於繳清所有欠稅後方能移轉。

此外,贈與要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贈與稅,贈與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目前之規定為220萬元,若當年度僅贈與此一房地且總現值在220萬元以內,仍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俟取得免稅證明書後,方能至地政機關辦理後續過戶登記。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可先至稅捐機關試算應納之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稅額後,再決定是否要辦理贈與,若已先申報嗣後才發現稅額無法負擔,欲撤銷贈與申報時,已納之印花稅是不能退還的。

稅捐機關特別提醒民眾,若要移轉的房地總現值超過220萬元時,可規劃分年贈與給兒女,惟房地屬公寓大廈者,必須房地一併比例移轉,不得房地分開移轉;若為透天厝,則可單獨移轉房子或土地。
不過,房子及土地儘量不要轉給不同兒女,因其係旁系血親關係,取得所有權後,地價稅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僅能適用一般稅率(10‰)

新聞來源:MyGoNews

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Q&A有民眾來電詢問,持有透天厝一棟,僅部份供作營業使用,為什麼該土地全部被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未登記之增建房屋提供建物測量成果圖,可節省地價稅負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在本市持有透天厝一棟,僅部份供作營業使用,為什麼該土地全部被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處表示,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本案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上房屋實際層數與所有權狀所載不符,其建物權狀登記為2層樓建物,惟實際上已增建未辦保存登記之第3層樓,雖該房屋僅1、2樓供作營業使用,惟按「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係依據建物所有權狀所載樓層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因上開土地建物權狀登記為2層,因此,全部土地面積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惟如土地所有權人能就未載於權狀之增建樓層部分,提供「建物測量成果圖」者,即可改依建物測量成果圖所載層數,重新計算可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之面積。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有類似案件,就增建部分提供「建物測量成果圖」,可將其增建之樓層部分合併計入層數,並依各層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計算,分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以節省地價稅負。

更新日期: 105/05/05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2016年5月4日 星期三

買賣土地誰繳稅? 依登記時間決定

買賣土地誰繳稅? 依登記時間決定

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今年內有買賣土地的人,到底應該由誰繳納105年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課稅期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而地價稅納稅人是以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地價稅的納稅人,因此如果登記日在8月31日之前,由買方負擔當年度地價稅,如果是在9月1日之後才登記完成,則由賣方負擔。

地價稅要由買方還是賣方繳納?應視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登載為誰名下為準。
(截取自維基百科)














例如,張先生在今年3月將土地賣給王先生,於4月30日完成移轉登記,因為王先生買賣登記是在8月31日之前,所以105年整年的地價稅由王先生繳納。
另外特別提醒民眾,在今年8月31日以後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新所有權人不會收到105年地價稅繳款書,因為是由原所有權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


原文網址: 買賣土地誰繳稅? 依登記時間決定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包括「交換」土地!

日前有位民眾來電詢問,其欲與自己的姐姐互相交換房屋及其坐落之土地,不知土地增值稅可否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土地稅法所稱「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包括「交換」土地在內
因此,交換的土地只要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在土地交換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之住宅用地,就可申請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
府為了減輕自住房屋者之負擔,對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可享受一生一次10%的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民眾在出售房地時,可先行檢視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條件,替自己荷包節省稅金。

新聞來源:財稅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農地必須農用始有課徵田賦之適用

農地必須農用始有課徵田賦之適用
農業用地須做農業使用始有課徵田賦之適用。
如果在農地上建有建築或農業設施未依原核定內容使用,而改做一般住家,則非屬農業使用範疇。
農地上鋪設水泥、柏油、植草磚;興建水池、假山、庭園造景;農業設施增建或改作他用時,
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農業耕作,與政府為保護農地農業經營使用政策相違,並無徵收田賦
之適用應改課地價稅
為維護民眾權益,被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請記得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分局)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享受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新聞來源:財稅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全戶戶籍遷出 喪失享地價稅優惠稅率

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為子女就學所需將全戶戶籍都遷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已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戶籍全部遷出,就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辦理戶籍遷徙時應特別留意,全戶戶籍遷出就喪失享地價稅優惠稅率(好房網資料中心)



舉例來說,李先生原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因子女就學需要,將全戶戶籍遷出,雖然實際上居住在該地,仍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應辦竣戶籍登記要件,所以稅務局會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稅率最高至55%,稅負相差至少4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土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辦理戶籍遷徙時應特別留意,至少需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1人留在原戶籍,該處地價稅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原文網址: 全戶戶籍遷出 喪失享地價稅優惠稅率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2016年4月15日 星期五

筆記起來!自用住宅稅率課地價稅的5要件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4-14
















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5要件缺一不可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稅捐機關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如未達累進起點地價,其稅率為千分之10,兩者稅額相差達4倍。

稅捐機關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係為減輕自用住宅用地所有權人的租稅負擔,依土地稅法規定,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並申請核准才能適用:

1.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地上房屋設立戶籍。
2.地上房屋沒有出租、營業。
3.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親屬以1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每年定期會清查轄區土地使用情形,發現有些民眾全戶戶籍遷出,或營業、出租等情形,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但未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而遭補徵稅率差額地價稅。請民眾千萬要注意上述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缺一不可,以免損失自用住宅稅率的節稅優惠。
新聞來源:MyGoNews

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Q&A:想將自己房子贈與給弟弟,希望了解怎樣的房屋移轉方式,能比較節稅?


有民眾向《蘋果》投書詢問,想將自己房子贈與給弟弟,希望了解怎樣的房屋移轉方式,能比較節稅?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顧問黃文賢表示,若選擇以贈與的方式,房屋價值依照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未達220萬元免稅額,無須繳納贈與稅,如果超過220萬元,則可使用分年贈與方式,繳交贈與稅,計算方式為當年的贈與現值扣除每人220萬元免稅額,再乘以10%的贈與稅率,則為每年應繳贈與稅金。
翰林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林文惠補充,雖可分多年贈與節贈與稅,但別忘了還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每年會隨公告現值調整,負擔稅額也會愈高,因此可將土地的部分在前幾年加重比例,以減少土地增值稅。
另外她提醒,由於房地合一新制上路,未來要出售受贈之不動產時,是以當時申報贈與稅時的價值為成本,而非依當時的市價,因此雖然節省了贈與稅,但日後交易稅卻會增加,民眾須多考量。
(廖育萱/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60413/837419/%E3%80%90%E8%B2%B7%E6%88%BF%E5%95%8F%E8%98%8B%E6%9E%9C%E3%80%91%E8%B4%88%E8%88%87%E4%B8%8D%E5%8B%95%E7%94%A2%E9%80%99%E6%A8%A3%E6%9C%80%E7%9C%81%E7%A8%85

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接獲民眾詢問,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5年內將其重購之土地贈與配偶者,為什麼要追繳原退還稅款?

重購土地5年內贈與配偶須追繳退還稅款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接獲民眾詢問,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5年內將其重購之土地贈與配偶者,為什麼要追繳原退還稅款?
  該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7條有關追繳原退還土地增值稅款規定之立法意旨,係為避免當事人於退稅後即將另購之土地再行移轉或轉作其他用途,以逃漏土地增值稅,並從事土地投機。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贈與移轉登記予其配偶,如不依同法第37條追繳原退還稅款,則夫售地而妻購地或妻售地而夫購地,此種原不適用退還土地增值稅之情形,即可利用此一方式申請退還稅款後再行登記到夫或妻之名下。
  該局進一步指出,是類情形,仍有取巧逃漏土地增值稅之虞,且依現行民法之規定,其產權已由受贈配偶取得,係屬實質移轉,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仍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新聞來源:財稅部

謝先生詢問其供代書事務所使用之房屋,因何104年期房屋稅稅額會增加?

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之房屋,房屋稅稅率按3%課徵
謝先生詢問其供代書事務所使用之房屋,因何104年期房屋稅稅額會增加?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條例第5條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後,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房屋稅率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3%,最高不得超過5%,本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3%課徵,故104年期房屋稅若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將不再適用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核課房屋稅,應改按3%稅率課徵房屋稅。

新聞來源:財稅部

2016年3月25日 星期五

宜縣農地未農用加徵房屋稅 網友稱讚

2016-03-22 17:15:32 中央社 宜蘭縣22日電

宜蘭縣近年來農舍到處林立,也成為炒房詬病。為符合社會正義,宜蘭縣政府今年5月起,將針對農地未做農業使用部分,加徵1至3倍房屋稅,網友們稱讚。
宜蘭縣地方稅務局今天說,農業發展條例自民國89年修正後,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宜蘭農舍與豪華別墅到處林立,也成為炒房詬病,為全國濫建最嚴重區域。為符合社會正義與賦稅公平,今年5月起,將針對農地未做農業使用部分,也就是若有違規填土、蓋圍牆、庭園造景及未經容許就自行加設擋土牆部分,將視違規面積另外加徵1至3倍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稅制及稅政是著重地方自治與因地制宜原則,地方政府可以考量地方的特性,因地制宜加重課稅,希望有效遏止非法農舍問題;若農地恢復農用,不再有違規使用情形,加徵的房屋稅就會取消。
「公平正義回來了」,這項政策一出之後,雖有民宿業者跳腳抱怨,但多數網友還是贊同縣長林聰賢的作法。
網友們說,「農地本來就該農用」、「農地是給種田用的,不是給業者開民宿賺錢的」、「不守法的人是在叫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