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 星期五

財政部委外「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檢討」研究報告出爐,報告指出,夫妻相互贈與免課贈與稅之規定已無存在理由,恐會侵蝕所得稅稅收


夫妻互贈 提議恢復課稅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委外「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檢討」研究報告今(13)日出爐,報告指出,夫妻相互贈與免課贈與稅之規定已無存在理由,恐會侵蝕所得稅稅收,且規避綜合所得稅會更容易,建議新政府應該檢討。 夫妻互贈擬恢復課稅。









(圖/好房資料中心)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由於2009年後贈與稅負擔已大幅降低,有立委建議重行檢討夫妻相互贈與是否有恢復課稅的必要,加上研究報告也提出應重新納入課稅,因此可在分析國際情況後重新檢討。 
配偶之間財產移轉是否應該課稅,各國規定大不同,包括丹麥、英國和美國對於夫妻間財產移轉在繼承及贈與一律免稅,台灣則對配偶間贈與免課贈與稅,此規定是在1995年修法時,基於當時夫妻財產多採聯合財產制,一般夫妻財產難以明確劃分清楚,且綜所稅也採合併申報,因此規定夫妻之間贈與免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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