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懲罰式房屋稅來襲 「無殼族」恐怕也遭殃

好房網News記者陳佑婷/整理報導 

日前台南市長賴清德提出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遭批「搶錢搶到民國90年」,現在「懲罰式房屋稅」恐怕席捲全台,明年預計將有12縣市加入加稅行列,有網友說乾脆都不要買房子,全都租房算了,不過專家表示這波全民加稅潮,恐怕連「無殼族」也無法倖免。 懲罰式房屋稅席捲全台,連無殼族也無法倖免。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加稅救經濟」的時代全面來臨,日前由台南市長賴清德開了第一槍,表示將公告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平均漲幅1.2倍,並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被批是搶錢來補財政空缺,現在全台恐怕都躲不過這波「懲罰式房屋稅」的波及。今年開始,預計將有12個縣市將調漲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且從2017年起適用,許多有殼族恐怕荷包大失血。 而這波加稅潮,也引起網友熱議,有不少網友表示,原本調整房屋稅率是為了打擊「炒房」,但是這波重稅潮確有可能讓精華區的民眾不敢買新房,也不想都更,反而讓30~40年以上的老屋、中古屋成為炙手可熱的商品,更有網友譏諷地說,未來天龍國將出現大規模的「百年建築」,「可以直接申請世界遺產了!」
 另外,也有網友表示,如果繳完20~30年的房貸,還得再繳高額的房屋稅,那就像是跟政府租房子沒什麼兩樣,「乾脆別買房,全民租屋好了!」不過,調漲房屋稅除了打擊有殼族之外,專家也表示其實「無殼族」恐怕也無法倖免。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向東森新聞雲表示,房屋稅的增加,屋主可能會把成本反映在租金上,恐怕將帶動租金成長;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則向東森新聞雲表示贊成地價稅調整,但是應排除自住客,否則將引起民怨。 除了租屋族受影響外,有業者向中國時報表示,由於新辦公大樓的房屋稅、地價稅將吃掉租金收益的4分之1,而且根據調查,今年4月底有4檔REITs合計持有的15棟大樓中,有高達9棟出現減損,因此REITs的投資者,荷包恐怕也將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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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房屋自益信託 適用自宅稅率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民眾若將房屋辦理自益信託,仍可享有按自住使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但財政部也表示,房屋須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自住要件,就可按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將住家用房屋明確細分為「自住」與「非自住」二種,雖然房屋稅是地方稅,各地方會有不同稅率,但依據法定稅率,住家用部分,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為1.2%,非住家用部分的稅率則在1.5%~5%之間。自益信託房屋為將房屋委託他人管理,也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財政部官員指出,信託房屋在信託關係存續中,由受託人持有,原本應無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按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的適用。 
但官員進一步說,財政部在2014年9月間核釋,自益信託的住家用房屋如無出租,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仍可認屬供自住使用房屋。
財政部也提醒,自益信託房屋的納稅人,如持有自益信託房屋符合自住使用規定,可向房屋所在的該處所屬分處,申請按自住稅率1.2%課徵房屋稅,公職人員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的房屋,如符合規定也可適用自住稅率。根據財政部統計,5月房屋稅實徵淨額457億元,年增68億元、17.4%;前五月實徵淨額479億元,年增65億元、15.7%,創歷年同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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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繼承重劃後土地再移轉,不適用土增稅減徵規定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6-10














土地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行移轉,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9條第4項規定,辦理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減徵40%。但土地如係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則不適用上述減徵規定。

稅捐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因繼承取得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繼承土地後再行移轉時,是以繼承開始時之公告現值作為土地漲價總數額之計算基礎,其土地增值稅負已獲減免,故「繼承」亦屬移轉發生原因之一,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之土地,繼承人於辦竣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已非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

新聞來源:MyGoNews

您的徵收補償費領了嗎?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6-06-11















您的徵收補償費領了嗎?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為保障應受補償人權益,自即日起,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於該局全球資訊網徵收專區新增「保管款解繳國庫查詢」服務,提供民眾線上查詢保管期限即將屆滿解繳國庫之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相關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國庫設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保管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即歸屬國庫,並於每年1月及7月辦理繳庫作業。
為免應受補償人或其繼承人因年代久遠或其他原因遺忘領取,致補償費歸屬國庫,特將即將到期未領之徵收補償費保管款資料公布於該局網站(http://www.land.ntpc.gov.tw/ch/home.jsp?id=865 &parentpath=0,17,110)供民眾查詢。
 
地政局進一步補充,該局將持續清查每年保管期限即將屆滿之徵收補償費保管款資訊,呼籲尚有補償費未領取之民眾,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洽該局聯絡窗口(徵收科服務專線:(02)29603456轉3290或3352;區段徵收科服務專線:(02)29603456轉3511或3512)查詢領款相關事宜。

新聞來源:MyGoNews

繼承土地 沿用優稅要申請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官員指出,民眾常誤以為繼承取得的土地,因土地用途未變更,就可直接沿用被繼承人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適用條件隨之改變,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該重新申請,方能適用優惠稅率。 繼承土地後,因所有權人改變,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該重新申請,方能適用優惠稅率。

(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地價稅的課稅主體為土地所有權人,法訂有兩種稅率,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一律課徵千分之2但一般稅率採累進方式課徵,從千分之10開始起跳,最高可達千分之55。
兩相比較之下,民眾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可省下不少稅負。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土地用途維持自用,但若是所有權異動,例如以繼承或贈與移轉取得土地,就必須由新的土地所有權人在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否則只能從下個年度開始適用,錯失節稅機會。 
民眾的土地若要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該筆土地必須是無出租、無營業用途的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已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土地之上的房屋也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另外,土地面積的限制則要視不同區域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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