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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 星期四

透天厝住商兩用 地價稅有別

若透天厝一樓做營業使用,二樓以上仍為住家,財政部表示,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仍可申請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的面積比例,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官員也提醒,地價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今(22)日是最後一天。
透天厝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的面積比例課徵地價稅。 本報系資料庫

透天厝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的面積比例課徵地價稅。 本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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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官員指出,有民眾以為自有的透天房屋一樓做營業使用,二樓以上仍做住家使用,其地價稅不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事實上稅法規定並非如此,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都可依比例按千分之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
舉例來說,甲君所有四層樓的透天厝,其坐落土地面積100平方公尺,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則土地面積100平方公尺全部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房屋一樓做營業使用,第二、三、四樓做住家使用,則土地面積75平方公尺,即100平方公尺的四分之三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申請按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地上房屋係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同時,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當年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超過9月22日才申請,就要次年度才能適用
至於之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而若是該土地所有權移轉,包括買賣、贈與、繼承、共有物分割、自益信託、撤銷信託、持分增加的土地等,移轉後用途未變,新所有權人仍須申請才能適用。
 
資料來源: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916/1976041

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實價新增「預申報」 免擔心逾期被罰











實價登錄(7/1)日起新增「預申報」申報管道。資料照片
  (陳世峰/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新增「預申報」管道後,申報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登錄,並列印實價登錄申報書後,連同買賣登記申請書送至地政機關辦理買賣登記即可。實價登錄既有申報管道有「憑證申報」、「表單登錄,紙本送件」、「臨櫃申報」等,若逾期申報將被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陳世峰/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60630/897523/%E5%AF%A6%E5%83%B9%E6%96%B0%E5%A2%9E%E3%80%8C%E9%A0%90%E7%94%B3%E5%A0%B1%E3%80%8D%E3%80%80%E5%85%8D%E6%93%94%E5%BF%83%E9%80%BE%E6%9C%9F%E8%A2%AB%E7%BD%B0

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

注意!!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
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






































過去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常見不平等條款,房客權益未受保障。
例如房客若提前解約,有房東曾獅子大開口要求須付五倍月租金作為補償,但此次官方版定型化契約明定,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新制上路後,若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房客可要求房東修改契約。行政院消保處指出,若房東所立契約經查核不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消保法規定,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若持續未改善,可再罰五萬至五十萬元,且按次處罰。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說,定型化契約主要規範「企業經營者」,並非所有出租房屋的個別房東都適用。但內政部仍有彈性解釋空間,未來將與行政院消保處討論「以租屋為業」的認定標準,例如即使不是公司經營,但該房東每年都有一棟房子出租、固定出租幾戶以上,也可能納入規範。但若只是小孩剛好讀大學,空出幾間房子要出租這類「偶發性出租」,就不受規範。 內政部公布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包括廿項應記載事項、八項不得記載事項。王靚琇解釋,明列不得記載的事項,即使被房東列在契約書中,也將不具效力。例如過去常有房東為規避繳補充保費,不讓房客拿租金收入扣繳綜所稅,未來這些行為都將受規範。 王靚琇表示,新制上路前,還有半年宣導期,內政部將特別針對大專院校周邊,每學期、每年固定出租房屋的房東加強宣導。 台北租屋族張小姐說,之前曾向房東提出要將租金報稅繳扣綜所稅,但房東暗示如此將漲租金或收回房子,對於定型化契約能發揮多少約束力沒什麼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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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懲罰式房屋稅來襲 「無殼族」恐怕也遭殃

好房網News記者陳佑婷/整理報導 

日前台南市長賴清德提出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遭批「搶錢搶到民國90年」,現在「懲罰式房屋稅」恐怕席捲全台,明年預計將有12縣市加入加稅行列,有網友說乾脆都不要買房子,全都租房算了,不過專家表示這波全民加稅潮,恐怕連「無殼族」也無法倖免。 懲罰式房屋稅席捲全台,連無殼族也無法倖免。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加稅救經濟」的時代全面來臨,日前由台南市長賴清德開了第一槍,表示將公告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平均漲幅1.2倍,並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被批是搶錢來補財政空缺,現在全台恐怕都躲不過這波「懲罰式房屋稅」的波及。今年開始,預計將有12個縣市將調漲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且從2017年起適用,許多有殼族恐怕荷包大失血。 而這波加稅潮,也引起網友熱議,有不少網友表示,原本調整房屋稅率是為了打擊「炒房」,但是這波重稅潮確有可能讓精華區的民眾不敢買新房,也不想都更,反而讓30~40年以上的老屋、中古屋成為炙手可熱的商品,更有網友譏諷地說,未來天龍國將出現大規模的「百年建築」,「可以直接申請世界遺產了!」
 另外,也有網友表示,如果繳完20~30年的房貸,還得再繳高額的房屋稅,那就像是跟政府租房子沒什麼兩樣,「乾脆別買房,全民租屋好了!」不過,調漲房屋稅除了打擊有殼族之外,專家也表示其實「無殼族」恐怕也無法倖免。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向東森新聞雲表示,房屋稅的增加,屋主可能會把成本反映在租金上,恐怕將帶動租金成長;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則向東森新聞雲表示贊成地價稅調整,但是應排除自住客,否則將引起民怨。 除了租屋族受影響外,有業者向中國時報表示,由於新辦公大樓的房屋稅、地價稅將吃掉租金收益的4分之1,而且根據調查,今年4月底有4檔REITs合計持有的15棟大樓中,有高達9棟出現減損,因此REITs的投資者,荷包恐怕也將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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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遭建商惡意強拆房屋的三重林先生一家,昨返回自家殘屋中搜索,找出建物移轉契約書,並將相關文件轉交檢警,除將向橙鴻建設求償,也希望申請原地修復;市府強調,非合法建物,重建於法無據。

屋主提移轉契約書 市府:需有建照

記者譚宇哲、王揚傑/新北報導 
遭建商惡意強拆房屋的三重林仁堅(見圖,王揚傑攝)一家,昨返回自家殘屋中搜索,找出建物移轉契約書,並將相關文件轉交檢警,除將向橙鴻建設求償,也希望申請原地修復;市府強調,非合法建物,重建於法無據。根據林家提出的建物買賣移轉契約顯示,林家位於河邊北街的房屋,為林仁堅的父親林炳正於1986年以1萬7600元向前李姓屋主購得,為產權14.16坪、地上1層的磚造住宅。



















林仁堅昨天在新北市法制局協助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板橋分會申請法律扶助。板橋分會表示,林先生具低收入戶身分,符合申請資格,將會盡快指派律師協助。林仁堅表示,目前最需要是一個住家,小孩子這2天上課都沒有圍兜兜、沒有便當袋,小孩子慢慢已經感覺到沒辦法回到以前的家了。林仁堅說,相關資料都會交給檢調,房子在1951年左右就有了,在那個時代,父母不會做保存登記,但居住是事實,產權證明也證明房子存在,「強拆就是不對」。 不過,地政局表示,該土地沒有任何地上權登記,林姓屋主出示移轉契約書、繳納契稅證明,只能代表雙方買賣移轉,但不代表這是合法房屋,也不代表擁有地上權。
地政局舉例,有些頂樓加蓋房子,必須繳納房屋稅,但繳納房屋稅不代表是合法房屋,建議林姓屋主可以拿契約與拆屋建商求償,要求返還價值標的物。 
工務局也表示,該建物並未申請相關建築執照,屬於非合法房屋,不論是自行倒榻或人為因素倒榻,依現行建築法規,無法原地修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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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

Q&A 鄰居賣房 查實價找不到?

(陳佳祺/台北報導)

隔壁鄰居之前賣房子,想要看鄰居是用多少錢賣出的,過了約1個月的時間,便上網查實價登錄,卻發現實價登錄上沒有鄰居賣房子的資訊,為什麼會這樣?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房屋交易未登錄實價原因,可能是賣方於備註欄表明不登載,或是該物建與當地行情有偏差。陳佳祺攝

隔壁鄰居房屋看起來有成交,但是實價登錄上卻沒有登載的話,可能有2個原因,第1個可能是特殊賣方在備註欄註明,且該案確實可能影響判斷,這樣在實價登錄上就會查不到資訊;第2個可能是地政局認為行情有些偏差,高於或低於周邊的房屋行情,就會在比較後期的時間再去揭露。
消費者想知道較近期的成交行情,可透過較大型房仲的網站查詢,房仲會將近期成交的資料在網站上揭露,提供消費者除了實價登錄以外的參考。
(陳佳祺/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總統級地震警示首次啟用 只有2種人收的到

好房網News記者陳佑婷/整理報導

 地牛又翻身,總統級地震警示簡訊你收到了嗎?今天(12日)上午11時17分時發生規模5.8級的強震,讓許多人驚聲尖叫,也有多人表示開始收到「國家級」或「總統級」的地震警示簡訊,卻有網友表示自己在4分鐘後才收到簡訊,更有民眾根本沒收到,大嘆難道人命也要分階級?
事實上,由於推波技術的限制,目前的確只有特定條件的人才會收到訊號,但是因為此訊息有獨立傳遞系統,不受網路頻寬壅塞的限制,因此還是具有一定的防災價值。 
有網友表示自己在地震4分鐘後才收到警示訊息,有的民眾則根本沒有收到。












(圖/擷取自PTT)


今日上午一場大地震,讓許多人嚇出一身冷汗,手機第一時間也震個不停,許多民眾都開始收到所謂的「國家級」或是「總統級」的地震警示快訊
這種警示快訊,是由NCC所推動的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與5電信業者合作,若中央氣象局偵測到發生規模5以上的地震,且預估震度達到5級以上,將會針對震度4級以上的地區民眾的手機推送地震警報,讓民眾可以做出防護措施。 
不過,卻有部分網友質疑,「我是不是被國家或是總統級的警示遺漏了?」、「難道是不同階級、國家的人」,有部分民眾表示自己並沒有收到警示簡訊,大嘆自己的命是不是不值錢;也有網友在PTT上表示,自己在地震結束後4分鐘才到簡訊,開玩笑地說「然後我就死掉了!」 
根據NCC,這款細胞廣播服務(CBS)雖以獨立通道傳遞訊息,不受網路壅塞影響,數秒內就可以將訊息傳送到基地台涵蓋的範圍之內所有用戶手機,但是礙於行動通信技術限制,目前此告警系統僅限4G手機用戶使用;收訊地點訊號不強或是不在基地台涵蓋範圍內,也可能延遲收訊或是根本收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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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內政部喊降服務費 業者:倒一堆還降

內政部喊降服務費

 業者:倒一堆還降

2016-05-10 10:57:20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主管機關要調降房仲服務費。 圖/報系資料照



消保團體對房仲服務費6%上限有意見,監察院並提出糾正,但內政部和房仲公會多次協商都無結果,地政司近日下通牒要求業者盡速達成降幅共識,否則最快本月將直接降至5%。
房仲公會全聯會昨天下午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討論,仍決議維持6%上限,不主動調降。
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表示,房市不景氣,房仲業已從7400多家關到只剩5800家,政府還要調降服務費,時機非常不適合。
地政司表示,消保團體對房仲服務費上限6%一直有意見,認為太高,監察院認為台灣房地產環境和以往已不同,房價上漲很多,服務費計收標準訂定超過十年卻一直沒有調整,也在2010年提出糾正。
地政司表示,考量房仲業生計,地政司這三、四年一直以協商方式和公會溝通,雙方一度對累退浮動收費機制有共識,但業者最終仍不接受。
為符合社會期待,因此近日要求業者就上限調降幅度達成共識,區間在5.5%到5%之間,如果沒有共識,地政司將逕行調降到5%。
林正雄表示,房仲服務費6%是上限,實際上,根據調查房仲業平均傭收只有4%,一家房仲店,扣掉人事費用、店面租金、廣告等成本,淨利更僅有1%多,對如此低獲利的行業,主管機關還要調降上限,全國房仲業者都不能接受。
林正雄說,房仲業了解主管機關有監察院壓力,但服務報酬上限6%是法令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應該跟監察院回覆不宜調整,而不是反過來要求業者一定要調降。
新聞來源: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7/1684240

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

APP也可繳房屋稅 逾期每2天罰1%

APP也可繳房屋稅 逾期每2天罰1%

好房網News林美欣/台北報導

 5月繳稅季開始囉!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單已於上(4)月15日起陸續寄送,並針對已約定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此外除了傳統的繳納方式,今年起也可用智慧型手機以「行動支付工具」APP或掃描繳款書QR-CODE等方式繳納稅款。
















北市稅捐處提醒,納稅人如在4月30日前未收到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繳納的方式除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外;也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其中信用卡繳稅需按各發卡機構訂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手續費外,其餘繳納方式均無須支付手續費。
 該處特別提醒已辦理約定由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5年5月31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轉帳後將另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 此外,為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今年起可使用智慧型手機以「行動支付工具」APP或掃描繳款書QR-CODE等方式繳納稅款,亦同時提供「線上查繳稅系統」便利繳稅及查詢繳納情形,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稅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04年7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
北市稅處進一步說明,納稅人於接獲房屋稅繳款書,如對課稅內容有疑義,可向繳款書下方記載的經辦人查詢,該處同時提醒納稅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納稅人注意要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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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贈與房產給子女 4稅要注意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雖然已經沒有利用贈與房產節稅的誘因,但仍有不少多屋族屋主想在新政府調高贈與稅之前,將房產贈與給子女。
民眾要注意,要將房產贈與給兒女,會衍生出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以及贈與稅,也留意必須繳清房屋稅才能移轉。 贈與房產衍伸出持有稅與移轉稅的問題,民眾需特別留意細節。












(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有些屋主會藉由為子女買房節稅,也有高齡長輩事先規會好資產分配,因此衍生出不少贈與移轉房產的需求。若將房子贈與給兒女,除了要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之外,雙方所簽的「不動產贈與契約書」也必須貼印花稅票。 最重要的事,贈與人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贈與稅,每年每人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若當年度僅贈與1筆房地產,且總現值在220萬元以內,仍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取得免稅證明書,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後續過戶登記。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若要移轉的房地產總現值超過220萬元,可分年贈與給達到節稅目的。
惟公寓大廈物件,必須房地一併比例移轉,不得房地分開移轉;若為透天厝,則可單獨移轉房子或土地。 
不過,房子及土地儘量不要移轉給不同兒女,因其係旁系血親關係,取得所有權後,地價稅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僅能適用一般稅率。
同時,在贈與房產時,房屋稅是按月比例課稅,因此必須繳納簽約當月份以前的房屋稅,若有欠繳稅款,也必須繳清款項後才能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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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買賣預售屋 也要報稅

買賣預售屋 也要報稅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新制今年上路,新舊制交雜之下,報稅變得較為複雜,安永會計師林志翔表示,民眾買賣預售屋,因預售屋的紅單交易屬於權利移轉,無扣繳憑單,納稅人須自行申報,造成許多人會漏報,已成為綜所稅申報死角,也是國稅局鎖定追查逃漏稅的對象。 買賣預售屋也要報稅。


(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個人出售在建造期間的預售屋,係屬權利移轉,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預售屋(含土地金額)出售時的成交金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林志翔表示,買賣預售屋,屬於預定不動產「權利」的買賣,並不屬於「不動產」產權移轉,與出售中古屋或新成屋等不動產的課稅方式不同,紅單交易和賣古董、藝術品和外匯買賣匯差實現利得一樣,應將實際獲利完全歸入「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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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馬上就要進入5月報稅月,您準備好了嗎?今年起報稅號稱史上最複雜,因為有富人稅、房地合一稅,但取消了證所稅。

下月報稅 史上最複雜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馬上就要進入5月報稅月,您準備好了嗎?今年起報稅號稱史上最複雜,因為有富人稅、房地合一稅,但取消了證所稅。

今年綜所稅增加一個級距,年所得1000萬元以上者,最高稅率從40%提高為45%,也就是俗稱的「富人稅」。
不過,小資上班族及身心障礙者則有減稅小確幸,標準扣除額、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都調高了。 
今年起申報級距由5級變成6級,新增年所得淨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的級距,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的納稅義務人,所得稅率調高為45%。 
有錢人加稅,小資族則可享減稅小確幸。今年單身及夫妻標準扣除額分別從7.9萬元及15.8萬元,調高為9萬元及18萬元;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則從10萬8千元調高為12萬8千元。
賦稅署官員表示,所有報稅戶都將受惠,總減稅額超過100億元。
 在綜所稅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都提高下,每位單身上班族的扣除額可增加3.1萬元,以最低稅率5%來計算,一年可省下1550元;稅率45%的有錢人,則可省下13950元。
 綜所稅扣除額項目分為一般扣除額以及特別扣除額,一般扣除額又分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兩種,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擇優申報。 
計算今年要繳多少稅很簡單,先將去年所得總額扣掉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特別扣除額後,就得出所得淨額。將所得淨額乘上適用稅率,再扣除累進差額,就是應繳總稅額。應繳總稅額再扣除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就是今年報稅實際要繳(或要退)的稅額。 
104年綜所稅免稅額為8.5萬元,單身標準扣除額為9萬元,總計為17.5萬元。
去年所得若沒有超過17.5萬元,可以不必繳稅;扶養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的父母,可享免稅額度。 
去年剛開始上班的單身社會新鮮人,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外,還有12.8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總計為30.3萬元,所以單身上班族去年總所得若未超過30.3萬元就不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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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據財政部委外報告指出,台灣應提高遺贈稅率,建議在現行10%稅率上,再增設兩級或三級課稅級距,最高可能拉高到15%或20%。引發許多高資產族群想趕在新制上路前,將名下財產贈與給孩子,以適用目前較低的10%單一稅率。

財產提早贈與 信託防敗家

記者陳昱光/台北報導
 遺贈稅將來擬改採累進稅率,不少富爸爸為了避免將來須負擔較高稅率,
打算提早將財產轉移到孩子名下,但又擔心太早贈與,對自己以後生活沒有保障,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郭宗銘表示,可以透過財產信託機制,降低移轉財產後造成負面影響的風險。 




















(好房資料中心)

財政部委外報告指出,台灣應提高遺贈稅率,建議在現行10%稅率上,再增設兩級或三級課稅級距,最高可能拉高到15%或20%
引發許多高資產族群想趕在新制上路前,將名下財產贈與給孩子,以適用目前較低的10%單一稅率。 
不過,除稅務問題外,也使得富爸爸們開始憂心,如果將大筆資產直接移轉給孩子,會不會有恣意揮霍、不思上進等問題,影響反而更大。 郭宗銘表示,高所得族群在贈與財產時,可以考慮透過信託機制,將財產權委託給銀行等金融機構,由銀行代為管理資產,並依照契約訂立條件處分相關財產,降低財產直接贈與的負面風險,也不會因此失去控制權。 
郭宗銘說,常見的信託設定條件有每月給付固定金額,提供子女日常生活用途,及設立受益人有創業等龐大資金需求時,必須先提出營運計畫後才得動用財產等條件,一方面可以保全自身財產,另一方面也能確保下一代能有效運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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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堪稱「國土憲法」的國土計畫法,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拍板以五月一日為施行日。


等了20年… 國土計畫法 5月1日上路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堪稱「國土憲法」的國土計畫法,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拍板以五月一日
為施行日。















官員表示,國土計畫法涉龐大的土地利益及各方政治勢力,立法長達廿多年,去年底完成三讀,
馬總統今年元月六日公布,並依進程於一年內決定施行日期,內政部衡酌朝野共識度高,實施日期不必再交新政府決定,張揆乃順勢核定。 
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將統籌全台土地,通盤檢討台灣人口、糧食需求、發展建設,建立永續的土地管制,是台灣土地政策與發展的一大里程碑。 
過去因無上位的國土計畫法,先有都市計畫、再做區域計畫,國土規畫沒有章法,違建濫墾久為國人詬病。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地方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現行區域計畫不再適用。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中央每年都要定期公布國土白皮書、實施兩年內得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兩年內,要公告地方國土計畫,而地方直轄市與縣市國土計畫實施兩年內,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中央將成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辦理國土保育工作;前十年由政府編列預算,移撥總額不得低於五百億。

2016年4月15日 星期五

財政部委外「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檢討」研究報告出爐,報告指出,夫妻相互贈與免課贈與稅之規定已無存在理由,恐會侵蝕所得稅稅收


夫妻互贈 提議恢復課稅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委外「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檢討」研究報告今(13)日出爐,報告指出,夫妻相互贈與免課贈與稅之規定已無存在理由,恐會侵蝕所得稅稅收,且規避綜合所得稅會更容易,建議新政府應該檢討。 夫妻互贈擬恢復課稅。









(圖/好房資料中心)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由於2009年後贈與稅負擔已大幅降低,有立委建議重行檢討夫妻相互贈與是否有恢復課稅的必要,加上研究報告也提出應重新納入課稅,因此可在分析國際情況後重新檢討。 
配偶之間財產移轉是否應該課稅,各國規定大不同,包括丹麥、英國和美國對於夫妻間財產移轉在繼承及贈與一律免稅,台灣則對配偶間贈與免課贈與稅,此規定是在1995年修法時,基於當時夫妻財產多採聯合財產制,一般夫妻財產難以明確劃分清楚,且綜所稅也採合併申報,因此規定夫妻之間贈與免課贈與稅。

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刊登不動產售屋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以免受罰


耍手段!房仲「高報低賣」被裁處罰鍰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6-04-12

















刊登不動產售屋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以免受罰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某不動產經紀業者與民眾簽訂買賣仲介委託書,
約定銷售總價為新台幣4百多萬元,然該業者於網站刊登售屋廣告之銷售總價
卻記載為10倍即4千多萬元,再以降價90%之方式變更為原價,
被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認定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予以
裁處罰鍰。
該業者不服,提起訴願,台北市政府訴願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該業者主張該售屋廣告係行政人員誤鍵總價,
一般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交易相對人,絕無可能認為該房地之交易價格為4千多萬元,
更無可能以此天價承買作成交易決定,因此主張其刊登之售屋廣告並不會誤導消費者
,故與事實並無不符。

廣告資訊刊登有誤若無法立即修改,本應將廣告先下架,而非再透過折扣降價之方式
變回原價格,藉以吸引消費者注意。
該業者既然為不動產經紀業者,對這種交易上應該注意之重要事項自應主動注意;
然該業者廣告不實,使消費者誤以為可以很優惠之價格買到該房地,
而有被誤導作出交易決定之虞,依法即應受罰。

法務局特別提醒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加強內部教育訓練及自我要求,
避免因刊載不實廣告而受罰。
最後法務局也提醒消費者,要留心售屋廣告內容之正確性,以免被誤導而蒙受損失。

新聞來源:MyGoNews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不動產定型化契約 在整體資料未完整下擬不納液化資料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14)日表示,公布8縣市是大範圍調查,還需更精密中級及高級鑽探,因此內政部對土壤液化納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持保留態度。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開會研議新版不動產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否納入土壤液化、土石流及強震網等,有10多項資訊將討論,邀集結構及土木技師、不動產開發及仲介代表、消保團體、學者專家等會商。
林慈玲說,第一波公布8縣市土壤液化資訊,且是大範圍初級精度,她認為必須要有更細部中級及高級的鑽探和調查,在整體資料未完整下,將資訊放進不動產交易說明書,現階段內政部持保留態度。


原文網址: 不動產定型化契約 擬不納液化資料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